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的多种情形)
2022-03-30 12:32作者:情感助手情感 0人已围观
摘要在大多数离婚诉讼案件中,房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焦点之一。由于国民没有订立财产约定协议的习惯,而且双...
在大多数离婚诉讼案件中,房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焦点之一。由于国民没有订立财产约定协议的习惯,而且双方父母经常帮助子女出资,又不注明出资性质,子女感情好时无所谓,子女离婚时引发争议不断。
家事法库将离婚时房产分割分成四种主要情形进行梳理,婚前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梳理归纳只具有参考意义,具体办案时需要根据案情不同依法处理。
第一部分 婚前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
一、婚前一人出资
(一)无贷款或者婚前已经还清贷款
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
判决: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出资方的利益。
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
判决:首先要认定是否有赠与的明确意思表示。如果有,则属于非出资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还贷。
首先要说明的是,婚后无论谁实际还贷,均视为夫妻共同还贷。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判决:房产归出资方所有,婚后还贷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由出资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适当照顾出资一方。
登记在非出资一方名下。
判决:情况比较复杂,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如果有,则婚前首付部分属于非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如果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均分。
二、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一)无贷款或者婚前已经还清贷款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登记在一方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属于非出资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二)双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登记在一方名下
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婚后还贷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部分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付清全款无贷款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判决: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
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适当照顾出资方。
(二)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婚后小夫妻还贷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判决:混合财产,首付部分属于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判决:首付部分要判断是否赠与。如果是赠与,则首付部分属于产权登记方,婚后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如果不是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三)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婚后父母出资还贷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判决: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
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二、婚前双方父母出资
(一)婚前双方父母出资,无贷款
登记在一方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二)婚前双方父母出资首付,婚后小夫妻还贷款
登记在一方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首付部分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所有,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均分。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第三部分 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
划重点: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购房,首先要判断出资款的来源,如果出资款来源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一方婚前有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卖房得到售房款),则属于下面第一种情形,婚后一方出资购房。如果婚后购房的出资不是来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属于下面第二种情形,婚后双方出资购房。
一、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一)全额出资,无贷款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判决: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
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二)一方以婚前财产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婚后还贷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登记在对方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决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首付部分归产权登记方,婚后还贷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如果没有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二、婚后双方出资购房
婚后夫妻出资购房,如果无法判断出资款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的,那么推定出资款来源于双方婚后财产。
无论婚后双方出资购房有无贷款,登记在谁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少数情形下,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么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
第四部分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判决: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
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小夫妻还贷
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规定并未区分父母系出全资还是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形,故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的情形,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较大争议。
根据公平保护的立法意图,在确认不动产所有权时,应当对《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做严格解释,该条规定的婚后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标的物应指不动产而非出资,只有父母通过全资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方可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而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屋之情形,因此时父母并未支付购买房屋的全部对价,其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其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因此,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不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并且由父母还贷款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判决: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
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判决:首先要判断有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属于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
(一)无贷款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登记在一方名下
判决: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依据是《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小夫妻还贷款
登记在双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登记在一方名下
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适当考虑出资情况。
Tags: 两口子
相关文章
随便看看
-
怎样做才能不会被男友妈妈讨厌?
与男朋友母亲的碰面立在女朋友的观点而言是另一方母亲决策你是不是合适自身... -
镇平初中学校排名前十,镇平初中
镇平中学排名前十 。 镇平县是河南省南阳市下辖的一个县,有很多优秀的中学... -
茴香豆的做法,茴香豆是一种传统的中国小
茴香豆是一种传统的中国小吃,其独特的香味和口感深受人们喜爱。下面是制作... -
有什么食物最适合做蒸菜 适合蒸菜有哪些
好吃的蒸菜推荐 有很多食物都适合做蒸菜,比如排骨,肉,鱼,大虾等。蒸菜... -
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一、积极沟通 沟通是人际关系的桥梁,要建立良好的... -
职场礼仪:社交中拜访礼仪有讲究
在职场里有很多讲究是必须遵守的,比如社交礼仪。良好的社交礼仪是树立良好... -
十大内存条品牌排行榜(十大内存条的品
内存又称为内存储器,是计算机极为重要的配件之一,一台电脑电脑如果没有内... -
纹身定制十大品牌排行榜(十大纹身图案排
纹身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种常见的时尚文化,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纹身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