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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家坡凤凰现代城(扶风县老区二手房最新出售信息)

2023-12-15 11:48来源:网络本地 0人已围观

摘要花了4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这都过去快3年了,2021年5月份到了交房日期,消费者找了多次开发商陕西中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花了4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这都过去快3年了,2021年5月份到了交房日期,消费者找了多次开发商陕西中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旧是无准确答复,一推再推。

2月22日,宝鸡岐山县蔡家坡镇赵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2019年7月份,自己在蔡家坡镇凤凰现代城4号楼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签订的合同上约定是2021年5月31日交房,但是到现在为止,交房日期还是未知数,多次找了开放商依旧没有准确答复。

蔡家坡凤凰现代城(扶风县老区二手房最新出售信息)插图

购房者:延期交房 何时才能住进新家?

“2019年7月份,我在由陕西中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简称“陕西中孚地产”)开发的凤凰现代城项目内,购买了一套价值40多万的商品房,当时买房的时候看到主体已经基本起来了,所以也就比较放心,就按揭贷款买了一套。这几年过去了,这个项目给人感觉是停停干干,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现延期交房情况,到现在我们找了开发商多次,依旧无答案。”赵女士向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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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表示,去年5月份到了交房期限后,陕西中孚房地产并没有通知他们办理交房手续,她和多位业主去找开发商询问情况,一直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最近的一次就是去年10月份也去了,还是说不清交房时间,说是15日内开发商老总进行答复,一直也没结果。目前,楼的主体是起来了,门安装了,但是窗户也只有外框,赵女士说:“我们经常去现场查看,都没有施工迹象,停停干干,去售楼部询问进展,销售人员一问三不知。”

凤凰现代城销售中心 大门紧闭

2月22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采访到凤凰现代城项目负责销售的孟姓经理,其电话直接呼转到小秘书台,多次联系无人接听。业主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表示,不但电话不好联系,且凤凰城现代城的销售中心基本是常年关门。

记者看到,在凤凰现代城项目售楼中心门口张贴有一张由岐山县住建局出具的“温馨提示”函,内容为:为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预购过程中要加强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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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要提示为要认真审查开发企业的“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查看时,应注意以上“五证”是否包括所购买的房屋。其次,要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应使用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认真审查购房合同内容,警惕“霸王合同”。

岐山住建局房管股:前期有合同纠纷 已解决

2月23日,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工作人员对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表示,目前凤凰现代城4号楼的相关手续是齐全的,“五证”齐全。据其了解,去年建设方和施工单位有合同纠纷,已经逐步解决,加上疫情影响导致停工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延期交房,后续会陆续开工。

关于消费者提到的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损失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赔偿。

说法:延期交房属违约 消费者可要求赔偿

多年在宝鸡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姓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催告开发商在合理的期限内交房。催告过后接下来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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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对记者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业主可以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建议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若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向辖区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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